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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独家卖方代理协议”?
“独家卖方代理协议(Exclusive Vendor’s Agency Agreement)”是一份正式的书面合同,在企业所有人(卖方)与澳大利亚注册商业经纪人(代理人)之间签署。该协议授权经纪人在特定期限内独家代表卖方销售其企业。
在澳大利亚,生意买卖经纪人的执业受到各州相关法律的监管,例如维多利亚州的《房地产代理法》(Estate Agents Act)。
当企业主委托经纪人出售企业时,签署一份“独家代理协议”是行业标准做法。
协议双方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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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Vendor):希望出售其企业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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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Agent)/商业经纪人(Business Broker):受雇代表卖方进行市场推广、筛选买家及协商交易条件的持牌中介公司或个人。
协议的主要特点
独家权利(Exclusivity)卖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委托其他经纪人销售该企业。即使卖方自己找到买家,原经纪人依然有权获得约定佣金。
期限(Term)协议通常有效期为90天或更长,并注明开始与结束日期。有时还包含自动续期条款,除非有书面终止通知。
佣金(Commission)明确约定的成功费用或佣金比例,以及佣金应支付的时间点(通常在完成交易或签署合同时)。
授权范围(Authority)授权经纪人推广企业、筛选潜在买家、协商条款,并在签署保密协议后适当披露相关信息。
终止条款(Termination Clause)规定双方可终止协议的情形,以及根据不同州法律规定的冷静期(如 1–5 个工作日不等)。
协议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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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经纪人有动力和资源投入到企业推广和销售中,因其享有独家销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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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卖方自行找到买家,协议也保障了经纪人获得应得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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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界定双方的职责、义务和期望,减少潜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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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多重代理、信息冲突和买家混乱等常见问题。
澳大利亚法律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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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签署,并包括强制性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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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符合各州公平交易或消费者事务法所规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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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州(如新南威尔士州、维多利亚州)要求使用由相关行业协会或政府部门批准的标准合同模板(例如:维州使用 REIV 格式,NSW 使用 REINSW 格式)。